檢討淨零方案的投入與組合 刻不容緩
美國商會在日前發布「2023台灣白皮書」,顯著的標題提醒已經「沒有時間浪費」,「台灣雖大幅調整能源結構,但進度仍『遠遠落後』」,同時也指出台灣現行法規及誘因機制迫切需要調整。在2022年淨零12項戰略提出後,諸多關心環境永續議題的專家便指出戰略方案存在著減碳目標太低、轉型驅動工具未明等等問題。不過,政府還是認為「現階段以現有能量,務實去實踐」、「再生能源已進入穩健成長期,需要大家多支持」。但是,國際經營環境已轉變,在台業者可能也等不及了!
原本,在2022年發布台灣2050年達成淨零時,政府說明已將2030年達成減碳目標,從20%提高到24%加減1個百分比。當時,許多熟悉國際淨零議題的專家就指出這提高後的目標,仍落後日、韓、馬等出口競爭國家減碳目標,相較聯合國43%的減碳目標更有一段距離。
隨著歐盟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決定開徵碳邊境稅後,美國國會也跟進推動清潔競爭法案(CCA)。CBAM在今年試行,2027年正式上線,而美版碳關稅法案一旦在國會通過,則預計在2024年上路,比歐盟還要早。兩種碳邊境稅機制固然有所差異,但都是針對碳排密集業者課稅,讓境內低碳排業者擁有市場競爭力的目的卻是相同。
此種轉變下,政府如仍然認為以「現有能量,務實實踐淨零」就足夠,似乎真的沒有注意到國際情勢變化對台灣出口競爭力的影響。按財政部資料,美國與歐盟分別是台灣2021年第三大與第四大出口市場,合計貢獻「直接出口」超過千億美元,占台灣總出口金額達21%;2022年上半年台灣對美出口年增29%,對歐出口年增21%。在碳邊境稅實施後,不但台灣業者出口競爭力受到影響,同時還必須額外支付碳關稅。
歐盟、美國的碳邊境稅實施後,「2050淨零」已不再只是個願景,台灣能源、工業及運輸的碳排決策都將會被內生化,進而影響到人民的經濟生活品質;可是,能源部門、工業部門的碳排程度,卻並不是所有人民可以決定,而是掌握在政府及所有企業手中。
當2050淨零還只是個理想目標的情形下,對於政府提出「台灣2050淨零轉型階段目標及行動」及相應的預算規劃,各方也僅能對照其他國家的政策作法及對應的預算進行比對,然後說明政府不但低列目標,也低估了各項行動所需投入的成本;雖然從表面看來,到2030年預計投入9,000億已是筆相當龐大的預算支出。而在碳邊境稅實施後,台灣所有相關產業出口競爭力的維繫,以及人民生活品質的確保,已經可以客觀地評估到底減排路徑及預算的配置是否足夠與合理。
能源部門一直是台灣碳排放最大的來源,占台灣整體碳排的一半以上,同時也是企業碳盤查時範疇二的主要來源。雖然在國發會提出的預算中,編列了接近5,000億與能源相關的預算,包括再生能源及氫能、電網及儲能、低碳及負碳技術等,不過其中的氫能、低碳及負碳技術及應用都仍在非常早期的階段,單單仰賴再生能源的投資、電網及儲能的改善是否足以協助台灣面對碳邊境稅壓力下的出口競爭力呢?再者,除了氫能外,加速現有燃煤及天然氣機組的碳回收機制等其他替代方案,是否有機會加速為台灣產業界更早提供低碳或無碳能源的機會?
第三,風力及太陽能等再生能源是政府當前不斷強調的無碳能源,但一直都有著分配不均問題,對於未來優先面對碳邊境稅要求的產業及業者,該如何提供特別的機制,協助其維繫出口競爭力?最後,雖然「氣候變遷因應法」已經三讀通過,不過當中涉及到企業減排誘因及抵銷碳邊境稅最關鍵的碳費額度,及所收取的碳費如何具體鼓勵業者節能與減排的機制卻都仍在研議中,特別是業者面對碳邊境稅,所需要的不只是碳盤查的驗證資料,他們需要的是如何標竿同產業在國際最具競爭力的低碳排材料、設備及製程;業者需要的不是只有技術,還需要可以落地的減排解決方案。
在沒有碳邊境稅的情境下,政府可以說淨零是個國際趨勢,台灣一定要跟上,面對批評,可以說「與台灣相似國家之標準來看,並未落後」;但是在國際情勢轉變,具體將影響到台灣人民經濟生活品質的出口部門時,顯然僅由政府各部門以其現有能量,擬定目標的作法,已經不甚足夠,理應參考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模式,直接建立與業界、科技研發部門討論因應策略作法的流程,重新配置誘因及資源,讓國內各界能對於如何共同因應減排、維繫出口競爭力的策略作法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