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平均地權條例修法 政府的敵人是誰?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通過,但相關爭議反而愈演愈烈,除了學者認為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行政罰款可能涉違憲,預定4月底公告的相關子法可能也卡關。但面對此議題,政府研修相關子法應更慎重,不能為了「如期推出」而硬趕,認真傾聽各界聲意才是正解。
政府透過修法限制炒房,進而落實居住正義,出發點絕對沒有錯,重點在於手段是否過於嚴苛。政府也應該好好思考,修法要對付的敵人,應該是高房價和炒房者,而不是把建商、私法人和移轉預售屋者都當成犯人,先砍再說,甚至是把房市的未來都一併透過重法扼殺。
包括中央銀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或金管會對銀行房市授信相關措施,先前都已對房產投機起了很大的嚇阻效果,不論從六都買賣移轉棟數或財政部稅收統計來看,房市也明顯出現降溫跡象。
例如今年首季土地增值稅實徵176億元,年減110億元、創近17年同期最大減量;年減幅38.4%則是14年同期最深跌幅。其中,3月土增稅實徵69億元、年減36%,已連12月年減。契稅3月實徵13億元、年減26.3%,也是連12黑。
至於前三月個人房地合一稅額64.18億元,年減幅達12%,是統計以來最大跌幅。首季除新北、桃園、高雄市稅額正成長,台北、台中、台南分別衰退25.8%、23.8%和33.8%,明顯可看出房市交易趨緩的現象。
財政部歸納房市稅收減少的三大因素為比較基期偏高、央行升息和經濟成長動能偏弱。不可諱言,如果再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的衝擊加入,房市可能就不是降溫而是急凍,房市交易也可能不是趨緩而是墜崖。
內政部數據也顯示,去年至今,六都有五都房價已修正,高雄微幅上漲但也已量縮。內政部長林右昌更強調,住宅問題複雜,是種「慢性病」。但平均地權條例本次修正內容,看來並非慢籤,而是猛藥,不免讓人質疑政府是否下手過重。
更何況,高房價的問題並非台灣獨有,但放眼全世界民主國家,沒有一國透過法律禁止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台灣如此「特立獨行」,除了正當性及合理性不無疑問,同時也變相提高在台投資障礙,損及台灣對外形象。
政府擔心私法人挾資金優勢炒作住宅無可厚非,但直接以「一刀切」的方式禁止,未免矯枉過正;預售屋轉讓也是如此,政府修法心態顯然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這不僅有違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也不符民情。
且預售屋、新成屋換約未必等於炒房,特別是國內因缺工缺料等使得建築成本上漲、工程時間也往往延長,購屋者期間或因財務或各種突發狀況,改變原本的置產計畫,把所有換約和轉讓視為炒作,本質上己是過度干預。
誠如學界所言,政府修法必須有其必要性、目的性,政府把手伸得太長,為了平抑房價而限制人民財產處分的自由,根本是本末倒置。台灣是民主國家,如果人民連處分自己財產的自由都受到限制和處罰,豈不怪哉?
內政部主張健全房市有多面向,希望各界不要過度聚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中的禁止私法人買房和預售屋轉售和讓與,但這兩條規定明顯是在干預市場、且有違自由交易原則,除了再重擊建商,更不利房市、內需和經濟發展。
房價最終還是應由市場機制來決定價格,就算是政府,也很難定義出什麼樣的房價叫做「合理」。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要避免投機、炒作,重點是建立明確的遊戲規則,而不是讓大家都玩不下去。
解決房市問題的方式很多,如前所述,由中央銀行和金管會限制貸放資金流向,加重可能炒作者的資金成本是一種;針對囤房大戶課徵較高的房屋稅也可考慮。政府想透過修法導正房價沒有錯,但手段不能過於殘暴。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已由立法院通過,可說政府對於嚇阻炒房者,已用法條立下了高障礙,但在施行細則和子法訂定時,政府應該考慮更周延且具包容性,不要用嚴刑峻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免愛民反成擾民,失去原本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