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購電動汽車 可退貨物稅

 電動汽車貨物稅一覽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電動汽車貨物稅一覽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19日指出,我國貨物稅條例12-3、12-5規定,電動汽車出廠價在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以貨物稅率15%而言、等於省下21萬元,若民眾汰除舊汽車、購買電動汽車,可核退貨物稅5萬元,若汰舊換新電動汽車,只要貨物稅負在26萬元以下皆免稅。

官員也表示,現在電動汽車出廠價大多超過140萬元,超過部分則減半課徵貨物稅,以特斯拉電動汽車為例,其價格多為300萬元左右,依照貨物稅條例,只有超出140萬元部分課徵貨物稅率15%,貨物稅負為24萬元(160萬*15%)。

原本特斯拉貨物稅負為45萬元(300萬*15%),一來一往下,節稅額度高達21萬元。若加計汰舊換新5萬元優惠,則特斯拉電動汽車貨物稅負降為19萬元、節稅額度多達26萬元。在機車方面,官員指出,一般機車汰舊換新為燃油機車,可減徵貨物稅4千元,貨物稅負多從6,600元降至2,600元左右。

我國自2011年提出「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財政部推動電動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原本期限至2017年1月27日,但當時考量我國電動車產業尚未成熟,因此配合經濟部政策,延長租稅優惠至2021年12月31日,估計可帶動電動汽車近6千輛、電動機車15萬輛銷量,產值可提升約944億元,最終可淨增加稅收19.5億元。

為改善空污,環保署加速老舊車輛淘汰,財政部在2016年7月修正發布「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只要是出廠六年以上的汽車、機車汰舊換新,汽車核退貨物稅5萬元、機車退4千元,原本為明年1月7日到期,經跨部會討論後,財政部研議再延長至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