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硼又超標 中市重罰6000萬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右)、環保局長吳志超(左),昨開記者會痛批台電「太離譜」,長年荼毒地方。(陳世宗攝)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右)、環保局長吳志超(左),昨開記者會痛批台電「太離譜」,長年荼毒地方。(陳世宗攝)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9月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放流水隨機抽驗,查獲5-8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竟再查獲1-4號、9-10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高達26倍、28倍;28日針對3處排放口違規各開罰2000萬元共6000萬元罰鍰,史上最高。限期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12月完成改善。

3處放流水 最高超標28倍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9月19日抽查中火5-8號機組放流水,「硼」濃度達121毫克/公升,超標24倍嚴重違規,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為釐清各機組放流水汙染情形,10月24日再抽驗1-4、9-10號機組兩處放流水,竟發現分別超標26、28倍,今年就查獲7次放流水超標!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直接裁罰。

可連續罰 不排除勒令停工

吳志超指出,市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於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市府將正式複查,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新聞局長黃國瑋說,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預計12月全面改善完成,距今僅1個多月;在市府督促下,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8號機組自主減產50%,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但「違法就是違法」。

7次違規 共開罰8562萬元

環保局強調,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包括「硝酸鹽氮」3次超標、「懸浮固體」1次超標、「硼」3次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