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長照機構 最高1年補助6萬

長照政策利多!衛福部昨日宣布,住宿長照機構者或其撫養人所得稅率級距在20%以下,將可獲得最高1年補助6萬元,每年底一次性發放,今年預計有5萬1000多人受惠,總經費達29.19億元,最快下(10)月15日即可開始受理,且可回溯領取今年一整年的補助費用。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現行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僅針對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每月給予2萬2000元補助,仍無法涵蓋多數使用機構者的需求,財政部雖然增訂所得稅長照費用扣除額項目,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元,但免繳所得稅家庭仍無法受益,為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提升具長期照顧需求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因而提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表示,可獲得補助者,必須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而可申請的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榮民之家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等,但安養床及已領有公費補助者除外,且所得稅累進稅率級距必須未達20%者、非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或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者,其中稅率級距的規定,即為排富條款。

祝健芳進一步指出,補助金額依住宿者或其撫養人所得稅率級距分級予以補助,級距若為12%、每年補助4萬5600元;級距5%每年補助5萬4000元;級距0或沒有申報資料者則每年補助6萬元。申請者可檢附申請書及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影本向各地方縣市政府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於每年底一次性發放。

外界質疑衛福部向來強調居家、在地安養,卻給予住宿型長照機構補助,兩者相互矛盾,陳時中強調,居家、在地安養仍是長照的核心價值,但住宿型機構對有些民眾有一定的需求,由於一個月的支出3~4萬元,實在也很辛苦,應在經濟上減輕他們的壓力,未來衛福部將著力住宿型機品質的改善及偏鄉住宿型機構的均衡設置。